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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客運路口輾過行人,送醫不治

完全錯誤 wrote:
這樓在檢討行人的是哪...(恕刪)


行人帝王啊
過馬路都不用看車
哪天運氣不好就等著駕崩
HuangTH

邏輯零分,沒啥好說的

2025-07-20 0:13
路人39

HuangTH 邏輯負分的說不過人, 當然只能說沒啥好說的[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5-07-20 8:55
好像兩條路都寫錯。
羅斯福路左轉愛國西路。
轉過去就是麗正門圓環。

感覺司機(63歲),年紀也大了,不專心或恍神太嚴重。
(旁邊就是小學,過了麗正門圓環就是北一女,一般司機到這裡都會減速小心)
MICHAELCUB81 wrote:
不是在檢討行人,而是在檢討整套行車秩序與規則!怎樣可以避免車禍的發生!

難道,該依閣下之意,無論如何還是力推行人霸王條款,鼓勵行人勇敢的、快速的往車輛前進方向走或跑,趕在時間點上到達雙方碰觸點,看這些車輛敢對我怎麼樣是嗎?


你難道看不出來第一頁有些人就是在檢討行人不是嗎

進步的國家,工程、教育、執法做的很全面,很少會發生綠燈走在斑馬線上,發現秒數不夠了想跑步快速通過,
結果是往車輛的前進方向走或跑的狀況發生,所以這三項"工程、教育、執法"做得不夠全面,不就是我們交通環境落後的原因嗎

在來你說的霸王條款
看影片,我是認為他看秒數不夠急著過馬路,不想讓公車卡在路中間,所以小跑步,但被你解讀成這樣?
今天行人沒有違規,也不是說燈號轉紅燈了,行人還在滑手機慢慢走,一副這些車敢對我怎樣的態度,
所以就這件事來說,我看不出行人有什麼霸王條款表現

另一個話題
路上的車輛駕駛是考過駕照的,本來就應該用嚴謹的態度駕駛車輛,
但今天我們看到的是四輪在國道天天撞,路上常常爆衝撞死人,
路邊吃臭豆腐被撞死、站在人行道上聊天被撞死、還高速衝撞路邊停放的車輛,
這種事發生在國外,他們的新聞報導會說是恐怖攻擊,台灣報導只會說疑似車輛爆衝,笑死耶
先進國家的交通,都會用法律、制度保障路上相對弱勢的安全,像是人比汽車弱勢,就會保障人的安全
不會要你用生命捍衛路權,會用法律、制度捍衛路權,
只有交通落後的地方,才會比誰拳頭大,拳頭小就是要讓
altairchou

上星期北海道回來,日本人也在札幌斑馬線上跑紅燈啊

2025-07-19 22:12
小雞飯

前面講的理直氣壯沒什麼問題,後面四輪來四輪去,二輪仔邏輯交通網紅的大粉絲是嗎?二輪不讓的比例比四輪高怎麼你都不靠北一下,二輪也能撞死人你以為不會是不是,你知道四輪的低劣行為都騎二輪隨便態度養成的嗎

2025-07-20 4:47
灰也沒用, 等司法判決。
Lonely00

一定行人贏吧,但是,對當事人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5-07-19 19:04
一直覺得雙北公車路線很有問題
上一分鐘靠右讓乘客上下車
下一分鐘直接切到最內線左轉???
為何羅斯福路&愛國東西路口
一般車只能直行或右轉
公車卻可以左轉???
而且4線道的內車道地上該寫公車左轉專用吧?!
還有紅綠燈沒有左轉箭頭
HuangTH wrote:
醫院的主任醫師,公車司機準備賠到脫褲賣家產吧,馬的混蛋東西,讓一下會是怎樣...


醫生被撞喔?
唉。
市長只是擺設,民進党中央要負責啦~
Lonely00

賴清德應該要管管,不要只搞鬥爭,正事都不做

2025-07-19 19:05
altairchou

真的,鬥爭的是應該留個市長就好[偷笑][偷笑][偷笑]

2025-07-19 22:13
交通部及公路局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客運營業大客車」行至路口轉彎經過行人穿越道時,必須暫停並進行指差確認,再安全通過

公車暫停及進行指差,這個駕駛都沒作,只能說可惡至極
jxv wrote:
台北市中山南路和愛國...(恕刪)

我開車轉彎時
一定會轉頭看清A柱前後,避免被A柱檔住視線
政府應加強宣導汽車轉彎時
要轉頭看清前後
不是 你怎麼就衝過去給人加撞了
HuangTH

當時公車車速很慢,所以認為公車有看到,所以加快腳步不想讓公車等,哪知公車根本沒看到還加速撞過去

2025-07-1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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