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回這一段邏輯問題。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政府機慢車道設置在右側
→強制機車行駛機車道(也在車道右側)
→強制兩段式左轉(左轉得先靠右)
→機車左轉專用車道藍藍路設在車道右側
都是造成機車在沒有機慢車道的路段,就會習慣靠右在車道行駛、超車的幫兇
前面四個 "->" 是事實。
但儘管有這四個事實也不代表政府叫你或是誤導你讓機車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超過(無論超車或是超越)前車。

因為這個現象最重要的不是右邊過去的問題,而是間距的問題。
法規也有說要保持適當間隔。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就算機車小所以認為間隔夠大了,但機車(後車)應該也要考量大車(大車)行車安全的間隔,越大的車要注意的安全間隔越大。不是機車小就可以去侵犯其他輛車的安全間隔。
所以先不用討論左邊右邊,光這樣的間隔本就不該鑽進去。
再補一張圖說明,就算是從左邊這樣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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