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這種把執法權下放給民眾去檢舉的行為真的很不負責任當起抓耙子的民眾被人揍以後,又是政府要出面處理真的很糟糕應該取消這種不負責任的政策 警察不會隨時都出現在各處民眾不是執法單位還是需要政府警察開單民眾一起監督讓環境變好很好開放檢舉也很好只要你不亂搞怎麼罰真的都不關你的事
a27149 wrote:(恕刪) 遇到這種沒品的~真的拿他沒辦法~轉彎處停車600~1200人行道斑馬線停車300~600檢舉or找警察來頂多就罰錢~都開賓士了~大概也不在乎這點錢吧~可能需要拿個板凳坐在那邊~等車主來全程實況直播報導~小姐先生好~你為什麼要停在這裡呢?你為什麼要擋住斑馬線呢?剛才有位坐輪椅的朋友~拜你所賜~氣到都站起來了耶~...然後肉搜該小姐先生...到底為何人?這樣他才有可能比較會長點記性吧~有錢人不怕罰錢~比較怕別人知道他是誰?比較怕被人知道~平時他都在幹哪些沒品的事情?
南部地區, 也一堆這種斜停車子在人行道的爛人.不僅人員被迫走在馬路上, 有時候, 走出去, 旁邊正好又是一台併停的車子..這說要改善行人空間, 跟本是屁話.很多人習慣視而不見, 或警察有時被迫如果沒人檢舉, 也不會主動介入有時候, 真的可以接受私刑正義,雖然跟我所受教的依法循規有所不同, 但是. 每每看到弱勢的老人家被擠壓行走空間, 實在於心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