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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遇到對方不合理求償

grainrains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去年12月的時候,開車,在下坡轉彎處,和機車發生擦撞。車速很慢,但機車翻倒,騎士可能有小擦傷(當時冬天,騎士穿長袖長褲),機車側面有小刮痕。

所以具體來說是怎麼撞的 初判表如何

該不會你朋友肇責大還半年來不聞不問吧

這樣的話就不能怪阿伯態度差了吧
一切都交由法官判決吧
grainrains wrote:
總之一萬多可以,但就全部都是精神賠償,不是醫藥費,也不是修車費。

你怎麼想都行啊
對方錢有拿到就撤告, 你要怎麼想都行
前面說是對方"沒有動作,也沒有消息"加上"突然"
現在才改口沒有不聞不問,電話通聯都有記錄?
你當網友那麼好糊弄?
都是住對面的鄰居了, 每天都看對方在門口洗地板, 還不懂得敦親睦鄰??
你朋友沒知識好歹也該有常識
然後就是一萬多"可以"?
這一萬多是你朋友要出, 但兇對方的是你, 你要幫你朋友出錢嗎?
還是這個"你朋友"其實就是你自己?
雙方都覺得不合理. 那就交給法官判吧! 不急的人勝.
請問朋友沒買保險嗎?
有買的話,都由保險公司處理。



wessley

真的....上次撞到也差不多是這樣....保險公司就直接賠一賠了

2025-07-01 14:30
grainrains wrote:
我愈聽愈火大,實在忍不住就插口大罵對方,說他是想要敲一筆,「要告就去告啦」。


請問樓主要幫朋友出錢賠償嗎?把對方弄不爽去提告的是樓主本人~
最後給樓主的朋友:「找人幫忙要找有用的,不是找來敗事的」
030861368

有這種朋友金雖小,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2025-07-01 14:58
1.你朋友撞人,不對在先
2.阿伯的口氣就算真的很不好,你朋友可以錄音下來找律師告
3.你罵阿伯,阿伯也可以錄音下來找律師告

罵人的這兩條,在法庭上基本上都不會成立,只是浪費兩方的錢跟時間
所以不要糾結對方口氣怎麼樣,如果不是公然汙辱,那法律上都沒啥好說的
grainrains wrote:
更新我補充一下好了,...(恕刪)


最基本的初判表,先貼上來,光口述是很難有最基本的判斷
grainrains wrote:
我朋友去年12月的時候,開車,在下坡轉彎處,和機車發生擦撞


事發當下到底如何因為沒看到整個發生經過所以不予置評,但我想說的是,不管騎車還是開車看到阿北或是阿婆騎車本來就應該要十分注意,離那些人遠一點,不然碰到後果是你無法預估的!
這機車看不出是17年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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