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R 0418 wrote:我怎覺是行人問題較大...(恕刪)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20看看法條吧! 還行人責任較大勒
SGR 0418 wrote:這騎士是老人, 傷的較重這行人無法脫責了因為他絕不能說他有注意, 有注意就不會走出來, 因為是控制人體動作(隨時可停)不是控制車體 無號誌路口,就算沒有斑馬線,法規也要求車輛要減速通過,無號誌有斑馬線,車輛要應讓行人這老騎士,怎麼樣都要吃上八成以上的責任了!
SGR 0418 wrote:我怎覺是行人問題較大, 騎士次之......這騎士是老人, 傷的較重這行人無法脫責了因為他絕不能說他有注意, 有注意就不會走出來, 因為是控制人體動作(隨時可停)不是控制車體 行經無號誌路口的部分就像樓上有人說的那樣~即便真的是行人的問題比騎士大,兩者也相去不遠~不過我還是投騎士責任比較大一票就是了;真要說行人走路沒先探頭,怎麼不連騎士經過無號誌路口沒減速一起講?~另,行人要完全沒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但是肇責多寡跟當事人是不是老人、受的傷有沒有比較重應該沒啥直接正相關吧~
SGR 0418 wrote:這騎士是老人, 傷的較重這行人無法脫責了因為他絕不能說他有注意, 有注意就不會走出來, 因為是控制人體動作(隨時可停)不是控制車體 如果這是有號誌路口,行人又闖紅燈,那就真的不好說但無號誌路口,又走在斑馬線,行人也並非突然衝出,而是正常行走除非交通法規改成,行人行走斑馬線,要禮讓汽機車,不然還真沒看過,行人行走在斑馬線上,有應注意而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