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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1天檢舉14件! 彰化檢舉達人超狂 5個月抓破2000件

真棒~
這種達人應該要多一點

來高雄咩~
14件還真的是含蓄的,你要是24小時都掛行車紀錄記在路上,至少每小時都破百件吧!
感謝熱心民眾

花自己的時間檢舉還沒錢拿

真的是大愛
上下班尖峰時間變線不打方向燈+禁行機車,真的要認真檢舉,隨便都可檢舉到手軟。
foster_yen wrote:
平均1天檢舉14件!...(恕刪)


真的要檢舉,每天一堆違規的!
如果有獎金能賺(交通違規),TMD天天加入檢舉
反裝甲攻堅領導士

真的,有獎金的話早就致富了

2025-06-05 9:17
鐵灰5D

致富............講笑話!賺外快罷了[笑到噴淚]

2025-06-05 9:20
這是一體二面的,違規有多狂檢舉就有多狂

14件是成功受理的,被退件的還多的很
不怕
為了制止檢舉
政府已經有效反制了
罰單上的和平路
挖自來水管重鋪1個多月了
除了轉角
路邊所有標線都不畫
本來在路邊違停的車
現在都可以直接停到車道上
釜底抽薪
看你還怎麼檢舉
jianchan88

這是要標線人行道,跟大埔路一樣。

2025-06-05 10:22
證據足夠才2000件
其他證據不夠的違規可能超過6000件
這2000人花小錢買時間跟方便
非常超值
『其中以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件數最多,有1萬788件,其次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如逆向、跨越雙黃線等,有6559件,第三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有5571件。』

不打方向燈,你TMD跟人開什麼車? 這不是欠檢舉嗎?
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除非是車道被違停擋死,不然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不吃單?
我可以認同他們這樣檢舉,但前提是他們自己此生必須要完全0違規或是連自己也檢舉,不然就是有臉說別人沒臉說自己,比違規人還要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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