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uit wrote:看來是 故意的,這是啥心態 ?
家屬可以拋棄繼承免除賠償責任,但是風險是第二順位、第三順位繼承的家屬,如果拋棄手續沒處理好,就是屎從天上來
narcissus_tulip wrote:蓄意衝撞,可以鞭打屍...(恕刪)
[拇指向上]
電視劇看多了歐,非疾病死亡要檢察官相驗開立死亡證明,沒這麼簡單讓你偷溜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