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0214 wrote:我主張人民複審制度在有爭議判決時人民可提複審(制度可嚴格設計)若人民複審結果推翻原判決 那就是上訴呀....只是說推翻原判決所以法官要被怎樣怎樣老實說,這操弄空間很大喔...現在就是已經受其他單位影響而產生不公正,現在來個民粹....我是不覺得有比較好...
馬的自己的小孩 從知道他在媽媽肚子裡那一刻起 父母就已經跟他產生了生命連結更何況都34周了 父母有多期待快要和寶寶見面竟然說不是自然人所以加害人只要付出輕微代價沒有父母能接受法官判決或許於法有據,惡法亦法,但難道不能有其他量刑理由處以更重刑責?
Xantia_L wrote:自封"屁孩主席"! ...(恕刪) 老人、屁孩、領現金的大卡車學長 這種很多都是兩手一攤 錢沒有,命一條縱使法官不是恐龍 又能如何我們能做的,也就1. 有錢的話,買電動車,車身比較堅固、底盤比較穩,不會被人碰一下,就360度旋轉加翻滾2. 要有防衛性駕駛概念,開得慢,就盡量靠外線開,內線留給屁孩、中線留給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