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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駕駛必須對症下藥,車子限速才是王道?

xx1234g wrote:
自己身為一位父親有一個女兒唸幼稚園,看到新聞真的是很痛心。一直在想,難道這是無法避免的傷害嗎?到底政府或是人民能做些什麼?

如果法律一律限定 XX 歲不能開車,又好像剝奪了人權,畢竟每個人的 70 歲狀況都不一樣(昆凌阿公就很強,有的早就躺病床)
那些大眾交通繁榮的都市,對老人還方便,偏鄉地區怎麼辦?叫這些老人走路嗎?更不可能!所以叫他們不要開車等同斷他們雙腳的概念。

如果這些老人開的車子,只要車主過 65 or 70 歲,禁止上高速公路,並且必須要去監理站或是配合車廠去把車子設定最高速限。車子再怎麼踩油門,就是 40 KM,是否就可以大大的預防這樣子的傷害?

一定會有人說:「哎呀!這驗車完就改回去了。。。」所以政府必須強硬地做連帶責任,如果這台車是某配合車廠檢驗或是改速限的,車子若是因為超速出事的話,就必須附上連帶責任。應該不會有人拿自己車廠來開玩笑。

禁止上高速公路只是為了要搭配 40KM 速限,其實老年人應該都在自己住的城市跑跳,很少會跨縣市開長途,要開就走縣道/省道也行。

這樣一來老年人還是可以開車上路,如果發生問題,至少傷亡可以降到最低(不管是自己或是其他用路人)。當然搭配每半年要去做一些老年駕駛的測試會更好。

可能還會有人說:「車子就登記別人的名字就好了。。。」政府一樣要祭出配套,如果查到用車人跟登記人不同且用車人超過 xx 歲有逃避速限設定的疑慮,登記人必須要有連帶法則,一起賠錢或是一起關。登記人如果知道自己要被關或是一起賠,還敢這樣做,受罰也是剛好而已。

最後想說,交通局你們裡面有這麼多人,高官們想想策略呀。。。不要只是解決個案


問題 不在 高齡,
都當 爸 了,
還 沒看懂.
為何會產生高齡駕駛,尤其是在大眾交通運輸缺少與不便的地方。
這才是核心問題所在。
限速並不能解決問題,行人走在斑馬線,即使限速50公里,也是會造成傷亡,且也無法真正落實。
交通部研擬駕照下修到70歲,其實個人也贊成,但配套措施要有,否則無照駕駛到處都是。這些高齡者人生沒有幾年了,一且都看很開,不是嗎? 相信監獄也不敢收,易科罰金也繳不出,只剩下命一條。。。
不必針對極少數的極端案例定設立嚴格規範甚至訂立苛刻法律, 沒有用的, 反而傷害更多無辜正常人的權益.

例如酒駕, 我們竭盡所能立法,執法, 酒駕狀況可能已經減少了99%, 很好, 但剩下1%的人永遠不知悔改.
鄭捷捷運殺人, 社會大眾已經竭盡心力尋求各種方式防範, 也很好, 但誰能保證不會再有下一個鄭捷?

還有很多辦法不必依賴嚴刑峻罰, 例如家人或朋友平時對高齡駕駛多一些關懷,注意, 政府定期要求高齡駕駛參加危險說明會.
我相信大家都同意, 用盡各種輔助辦法之後, 改善效果必定有限, 永遠達不到100%安全保證, 不要再糾結了!
xx1234g wrote:
自己身為一位...(恕刪)


別傻了速限40,那乾脆把一般道路通通限速40比較快,很多高齡駕駛都是開著老車,20年以上的車並不意外,要解決就是增加換照和體檢的難度,而且規定只能開安全輔助在某個等級以上的車,比如level2以上,只要開其他車一經發現沒入車輛且吊銷駕照永不得報考。
說幹話哦
你以為那台車子只有老人在開而已嗎?
他家的親人兒女都不會開到那台車嗎?
腦袋是裝什麼的?
你以為40公里就撞不死人嗎,問題出在他們會把油門當剎車一直踩住不放,不被撞死也被壓死

偏偏他們都喜歡買為所欲為的老車,連個自動煞停都沒有(或許沒用但至少多一到防護)

乾脆把他們的油門都煞車直接焊死不就好了
xx1234g wrote:
自己身為一位父親有一...(恕刪)

我認為比較務實是增加老人開車的麻煩和成本,勸退他們不要開車而不是強迫!
很簡單,跟老車一樣,每半年要重考駕照包含路考還有體檢,增加的成本由他們報名費加收!
不用客氣,羊毛出在羊身上! 此外,法律要修法不能讓老人肇事輕輕放過,老人一樣要負責任,
不然你趕快脫產給兒子啊! 該賠就要賠! 政府也該多補助鼓勵老人多坐車,記程車或公車,這些費用也可由上述的報名費加收啊!
強制加裝AEB,年齡多寡,自費&補助?交通部去定吧

保險提高,是否要跟強制險一樣多少年齡提高多少?
不管裝了多少先進科技,都可能遇到故障&(智障),提高保險以防止憾事發生了沒錢賠

提高主動繳回駕照誘因?交通補助、提供代駕、民間企業老人優惠回饋等等
日本的作法是否可借鏡&適合台灣?

另外蠻納悶的一點,明明是學區,路也很小條,為何連一個減速丘跟減速標線都看不到
限速40 ?在後面的本來沒怒路症的都會有怒路症了吧?
變相的讓一堆本來不會爆衝的變成一堆想爆衝的
hch2006

哈, 我不爭氣的笑了

2025-05-22 13:45
每個人都會老,你我早晚都會遇到的問題,鄉下地方沒有天龍國的大眾運輸,不能開車出門購物看病,你要幫他們解決問題嗎?如果可以相信很多老人也樂於不用開車
1.當然70歲後加強換照實地駕駛檢測用意很好,這沒有問題,只是檢測項目要符合日常上路真正必要的項目
2.政府補助換新基本配有AEB的車輛,提高安全性,甚麼電動車都能補助免稅一堆了,這個更有急迫性
3.修改車輛保險規定,不能只有保強制險就能上路,實際上現行強制險只賠到220萬是在開玩笑嗎?最少也應要求保任意險(人身部分達千萬以上)才能上路,這樣保費應該也只數千元(不超過5千吧),這樣至少車主負擔的起,事故受害者保障也提升
國外一般車險都是保大不保小,起賠額幾萬到數十萬,這部分為車主自負額(當然也能加保到0起賠額),須理賠到人身數千萬則由保險公司負責,這樣才不會發生事故受害人求償無門的情形,當然這樣保費會提升,但應該朝這樣方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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