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每天上班的路線耶 我每天都在那邊右轉 往七堵方向騎 那邊是沒有人行穿越道的理論上是不該有行人出現 至少我在那邊騎車那麼久 從來沒看過行人在那邊穿越馬路 那邊車流量又大通過那段的用路人 大概都沒想到會有路人在那邊出現吧
小米尼 wrote:我更好奇是拍攝者只在旁邊看戲,純粹來送行嗎? 因為考駕照就是形式主義很嚴重的過程,真的有用的部份全都要上路才學得到,四輪大爺第一次遇到當然什麼也不會,看戲囉。下次遇到就知道怎麼警示其他用路人(三寶)惹。
鑒定結果猜測應該是行人會判肇責七成,因為她根本不該出現在那個地方。從大太陽下進入陰影區域,瞳孔從最小進光量快速進入暗處,瞳孔根本來不及瞬間改變放大進光量,所以看暗處就是一片黑暗,這是生物人體運作極限。機車汽車想無肇責認定,可能得加上走醫學證明認定方有可能讓不該出現在那裡的行人負全責。
人要看到東西,需要視網膜把光線轉成神經訊號給大腦。非發光體在暗處本來就不容易看到,現在的車一堆都貼得黑黑的,更容易看不到。現在七期的機車都已經全天候開大燈了,比起機車,汽車更該全天候開燈,尤其那些貼到全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