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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時未經過前車允許,被檢舉違規超車,1200沒了

太貼近的關係??
白癡法條,以後就大家來互相傷害,
碰到違停,或是慢慢龜的,
不敢超車就在後面慢慢等。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原文已經刪除事情發生...(恕刪)



有夠白痴的規定
.
以前開重車上山路(北宜)或(林口)小車很愛超,像我這樣優良的司機,看到當路隊長時,一定會打方向燈並找一塊空地讓後車先行,職業駕駛就要承擔職業道德!
申訴說 看到前方駕駛點頭了
開你47條,而不是43條,已經對你很客氣了!

檢舉都是要有影片,警察通常很挺四輪為所欲為,很明顯違規樣態連警察都看不下去了!
目前的交通違規罰則明顯日趨苛刻...

民眾每年平均遭罰的金額不斷創新高...

事故發生次數不見有效的下降...

不免讓許多人懷疑...

加重罰鍰目的是改善政府財政...

而並非是要改善整體交通安全!

再者...

目前開罰項目越來越前所未見...

讓我不免懷疑...

這些檢舉人真的是業餘的民眾?

還是專業的執法人員?!!
可是閃前方車輛大燈 然後按喇叭 這不就是逼迫前車了嗎?

等下又被檢舉逼迫前車?
1是輕按喇叭提醒,2是閃一下遠光燈示意前車
這兩個動作在台中馬上被攔車砸車
不信來台中試試看
EricChang

在高雄也會喔

2025-05-18 11:06
韓毛

也可以來我們台南試試

2025-05-1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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