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驚悚!撞死路邊男子,肇事逃逸,自稱不知撞到人

jxv wrote:
台南市南區國民路2025...(恕刪)

清晨不要在路上運動
很多喝酒的剛要開車回家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沒有人行道是在這裡跑什麼

這裡就不是設計給你跑步用的,是設計給車用的

還不懂台灣的車本位道路設計嗎

要跑不會去操場跑嗎
要跑是不會逆向跑嗎
逆向跑就不會發生意外了,懂嗎?

用肉體捍衛路權哦
想被「禁行行人」的大槌教訓是嗎?

在地人一路跑上天

台南耶!民主聖地!人車都不准嘴!
這就是正港台灣人

沒腦、沒眼也可上路
Atom133 wrote:
應該修法 只要任何違法行事還狡辯推卸責任直接最量刑再處一倍判罰
做錯事如勇於承認且願意承擔一切損失那就可減輕其刑責


現有的法律實務本來就這樣了,惡性重大又死不認罪,只有到量刑標準上限而已,有些罪行的上限不高,自然判來判去就感覺搔癢。如果這種用在交通事故中,好像可能怪怪的。例如後車自己超速撞上前車死了,前車堅持完全無法閃避不認罪,檢察官不想自己判斷不起訴,丟給法官判。法官只要覺得前車駕駛有那麼一毛毛的責任,就符合加重一倍的情況,前車可能無責直接掏錢和解還不會被判刑。但保險公司那邊就麻煩了,可能認為無責又推客戶上法院被告。
沒撞到人或是東西,擋風玻璃會破裂?編理由也要有合理性。
跑者都跑在線外 這樣也能被撞

顯然駕駛彎道出線了


跑者在馬路跑 不怕吸廢氣?

運動時還吸的更飽更深
我從小孩要開始自行在外走路時,

就告訴他們,

要逆著車道走不要順著車道走。

尤其是雙線道單線道的道路。
其實,很多國中小的操場放學後都是開放的。

與其要在馬路上跑,何不到國中小的操場跑。
很扯!說不知道撞到人不是酒駕就是故意的!正常清醒的駕駛這樣撞不可能不知道,連擋風玻璃都破了會不知道?騙誰?
這就是台南市政府執政無能擺爛的下場, 國民路整條騎樓全被占用,
路肩也幾乎停滿車, 挑人車少的時候出門運動也被撞死, 真可笑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