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635555 wrote:可以停個10次看看看被撞幾次 我還真的沒被撞過不過我很早就會開始點煞車就跟遇到停字路口一樣的概念後車頂多只會喇叭你或是鑽縫瞪你紅圈這裡就會開始減速了可惜的是台灣駕駛比小學生還不如你跟他說這些有屌用?他等等一定跟你說"你看那邊誰停了?"或是"你停下來試看看啊! 等被撞吧!"跟閃燈路口或是搶黃燈的差不多概念啦
不用想那麼多 wrote:+$6000+$6000+$6000+$6000現金一直跳,真有錢~~ 學童站斑馬線「舉手20多秒」10車全不讓 桃園警出手了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知名網紅Cheap今(17)日在臉書PO出一段影片,桃園市2名小學生在桃園區龍安街打算走斑馬線過馬路時,站在行人道中線舉手示意約30秒,結果往來車流居然無人停車,網紅痛斥「這些大人是怎麽做到這麼冷血,就像他們是透明人」。對此,桃園警分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將過濾分析車號,通知查證如違規屬實,將進行告發。網紅Cheap上傳臉書的影片,指這段影片拍攝於昨天下午5時26分,兩名小學生乖乖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還是教科書級別的「舉手過馬路」,結果對向車輛一輛接一輛,沒人停、沒人讓,就像他們是透明的…一條馬路竟然成了「過不去的關卡」,不是因為紅燈,而是因為這個社會的冷漠….這些大人是怎麼做到這麼冷血的。多位網友紛紛留言「行人地獄不是叫假的,都講了多少年,還是沒有改變,人民素質真的是…」、「舉手舉成這樣,都沒有人要讓…」。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桃園警分局統計,今年1至4月合計告發駕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多達1724件,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力道,導正駕駛人觀念確保行人安全;此外,根據臉書影片中相關車輛,警方將過濾分析車號,通知查證如違規屬實,將進行告發,以嚴正執法。*********************************************************真的是跳錢的聲音蠻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