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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上路,副駕死亡

路邊起步車子也沒打左側方向燈吔,
肇責至少50%起跳吧,
要出來都沒在看後面有沒有車,
經過這次教訓,以後會乖了吧,
唯一沒有以後的是另一台的副駕,
他不知道駕駛喝酒嗎? 下輩子應該不敢再坐酒駕的車!
怎麼感覺擦撞後酒駕的也不打算停車,因為煞車燈只有撞車那一下有亮而已
喝點酒沒什麼
開快點沒什麼
遇上違規停車沒什麼
還有路邊起步沒看沒打燈沒什麼
都放在一起
那就變成有什麼了

不過路邊直接起步的擦撞和違停大卡車的側撞
我認為這種狀況就算不是酒駕也撞定了+死定了

瑞士起司理論
還是莫非定律都在描述這個狀況
所以很多規定看起來太保守
其實是盡可能減少發生事故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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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暗夜吹口哨,給自己壯膽...喝酒開車的人,是踩油門壯膽。跟撞車。
(酒駕是吹什麼不一定)

吱吱吱。
四輪大爺觀感好,可以上國道。
前方機車騎士應該要感謝這台貨車停在那邊,

不然死的就是那位機車騎士了!

從酒駕駕駛的行進方向與速度,

若沒貨車擋著,

騎士穩死的!

至於副駕乘客往生⋯

這也沒啥好同情該員的,

自己傻不愣登不勸說不要酒駕,

反而還上車,

能怪誰呐?

當然也只能怪該員命該如此。
jxv wrote: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碧...(恕刪)
早已宣導多次酒駕別上路
另外立法乘客連坐罰的目的就是想降低類似狀況發生
當駕駛汽機車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亦會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只能說乘客不要命,趕搭酒駕開的車的人也不要命
既然如此真的怪不了別人
反而被撞到的車主以及其他被影響的人比較值得同情
至於並排違停的車主,也應該受到應有的罰則(雖然頂多就是開個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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