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認為這不是防衛駕駛不防衛駕駛的問題並且雙方都有慢又如何只要視線沒辦法確認有無來車的情況下進入路口那就是在賭運氣台灣就是太多標誌標線得不清駕駛人又是差不多就好的心態最後就是這樣的結果要講路權一邊直行一邊轉彎那勢必一邊是慢一邊是停但是那又怎樣不都是撞上了大家再來看誰要賠多少我在國外開車騎車該停就是該停該確認就是該確認規定清楚標誌清楚駕駛人也落實而不是台灣這種模棱兩可的狀況
說超車要從左側說得很自然,但是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應顯示左方向燈,你有嗎?還有說路口不能超車的,駕照哪裡考?是不是過去二三十年的教改把人弄得看不懂文義?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險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條文是要有交岔路口標誌的路段才不能超車,是在路段上不能超車,不是路口不能超車,再說甚麼是交岔路口標誌?有底下這些牌子的就是我這一篇打完,下回還是有人會說路口不能超車。
c.c.0110 wrote:我這一篇打完,下回還是有人會說路口不能超車。 不用下回下一篇就行了「路口不能超車」理由很簡單地上的雙黃線就是要駕駛不要超車的意思但是那是以汽車角度規劃出來的線所以機車可以從縫隙過去爭議的點就發生在這事實上很多爭議都因為機車體積小但是標線是從汽車角度規劃出來的然後就有了很多爭論的空間以前在台灣是跟美國一樣先到先停先停先走後來因此很多人搶進路口又變成現在的慢與停講路權的做法加上機車體積大小的狀況反正都撞到再來說吧如果樓主是汽車根本不會有這些狀況又或是用美國制度的路口停車先到先停先停先走那就不用在這邊吵這些東西
我有很仔細的看了行車影片真正的三寶就是樓主白車的駕駛習慣還好過樓主這樓主跟常見的三寶一樣看不出自己的問題點做事做半套等於沒做,還沾沾自喜表現不錯有幾個觀察重點1.樓主來不及停車,是白車煞停,才讓樓主得已沒事通過,如果白車沒煞停,大概也看不到樓主來這吹噓了,2.遠遠的就看到有一堆車等著連貫左轉出來,還能把車騎的這麼驚險,駕駛觀念還有提升空間3.盲超車的習慣須改掉,樓主的敘述就點出問題點了你的機車前鏡頭在前面都還看不到左轉車輛時,樓主當然更不可能看的到有無左轉車輛會出現,樓主就已經催油門衝刺了,這個行為讓你之前放慢速度的作用都白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