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cchcch wrote:
看吧 例子來了第一個...(恕刪)
我大概也懂你想表達的意思啦.
其實我也認同行人有時也要為自己安全負點責任.
比如行走時,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不要邊走邊看手機!!
有時正如你所說,駕駛有時不是不讓,而是駕駛可能有狀況
(撿手機,喝酒,睡眠不足,視線死角....)
如果已經看到駕駛在安全距離下,沒有明顯的停下來,
那行人自己還在悍衛自己帝王的行走路權嗎?
是否先自我保命,再去檢舉/檢討 駕駛的行為?
別人我是不知道,但我自己是不太相信每個駕駛的行車精神狀況是OK的.
我是希望我自己的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對方
當然啦.有時太極端的狀況.躲不了.那就是命了.
(速度太快,或從後面撞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