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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五歲童 + 肇事逃逸, 賠錢就不用關

【無條件釋放】
不能這樣解讀,是被判有罪的,但可能是因雙方和解(某金額),所以得緩刑。緩刑五年,若期間再發生交通事故,那必定執行監禁。如果希望對方被關,就別談和解。
本案受難駕駛也同樣有過失,小孩坐前座未妥善使用安全帶,為致死原因之一。
dallasoriginal

這是個謬論 為什麼和解就一定免關? 罪責夠重還是得關啊 這案例放到外國一定是依殺人罪審判的

2025-03-15 15:34
watson0106 wrote:
台灣人命不值錢,如果在美國可能要200萬美金才能和解
在台灣只能以刑壓迫加害人拿錢和解,多少撫慰家屬

台灣司法沒有與時俱進,停留在90年代
交通罰款卻落入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口袋
為何不將罰款成立基金來補助家屬,讓加害者入監服刑?
尤其是蓄意加害者(撞行人穿越道行人、酒駕、無照駕駛、闖紅燈、超速)
都應該加重10倍罰則、刑責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政府有做相關補償機制啊,強制險、犯罪被害補償金都是吧。要把罰鍰收入移作車禍受害者補償,這個要立法院通過,不過本魯看地方政府勢必激烈反對,畢竟交通罰鍰都是要送議會審議通過的,算是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要搶走拿去賠受害者,這跟強制險的用途就重複了,在口袋裡的私房錢會願意主動分出去的機會不高。
至少有賠...
我大伯母被撞死 兇手在法院說分期付款結果只繳一期 人就消失不見了
nh02532

這種人多的是,馬路上很多不定時炸彈,要小心

2025-03-15 18:57
naso99

後果就是被通緝,幾十年都不能跟銀行郵局有往來,交通事故,臨檢都會被抓到

2025-03-15 19:38
Gabriellin wrote: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政府有做相關補償機制啊,強制險、犯罪被害補償金都是吧。要把罰鍰收入移作車禍受害者補償,這個要立法院通過,不過本魯看地方政府勢必激烈反對,畢竟交通罰鍰都是要送議會審議通過的,算是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要搶走拿去賠受害者,這跟強制險的用途就重複了,在口袋裡的私房錢會願意主動分出去的機會不高。

我知道這個補償金,少得可憐,台灣人命真不值錢
一個國家是不是先進國家,絕不是只看人均所得
台灣連開發中國家都不配,是落後國家
陳世凱部長,就從交通管理著手,遲到總比不到好
dallasoriginal

依台灣被害人獲得的司法正義程度 台灣是個超落後的國家

2025-03-15 15:36
nh02532

台灣的畸形司法應該跟非洲國家差不多,連東南亞都比不上

2025-03-15 18:59
BlueSky5230 wrote:
有錢,想殺幾個就殺幾個。開車撞死人,不是刑法。拿刀砍死人,是刑法。法官和檢察官怎麼認定有沒有刻意?政府對法治秩序的定義完全是兩套標準,交通秩序罰錢了事,社會秩序得坐牢或死刑。身為家長,我該如何向孩子解釋呢?


就跟你孩子說等你成年照樣做就是了,搞不好你孩子就有機會成為董座。
對方會讓小孩噴出來,超車還能超到對方卯起來逼車肯定是寶寶寶,事後拿一千多萬真的是便宜她了
cruiseton wrote:
害死五歲童 + 肇事逃逸, 賠錢就不用關


肇事逃逸罪根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說台灣都是"佛法官"

明明肇事逃逸+車禍致重傷或死亡要關至少一年

結果撞死人判最輕刑期?
那以後重傷怎麼判?
依照比例原則要比一年還輕啊!

而且還"緩刑"?
緩刑是這樣用的嗎?

難怪台灣一年車禍死亡人數比日本還多?! (日本人口 車輛是台灣的5-6倍!)
nh02532

因為台灣是最講加害者人權的國家啊

2025-03-15 19:00
eesv

緩刑條件之一: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宣告的人。最少要判一年,只要沒有判兩年以上,就有機會判緩刑。

2025-03-17 8:43
因為是告訴乃論。收到錢 當然就不告了。

試問 如果沒錢。告不告, 當然告。

如果收到錢,但是要你不告,到底要收錢 還是要告。二選一。



01鄉民的正義,一定不要錢
dallasoriginal

不懂可以問人 不用胡說八道 去查 肇事逃逸罪 刑法第185-4條 看是不是公訴罪

2025-03-16 1:19
有錢賠償獲得家屬原諒=輕罪。
沒錢賠償家屬不原諒=重罪。
全世界差不多都一個樣。
不用說一堆風涼話。
對有錢人來說,你撞死我家人,我不缺錢不原諒=重罪
對沒錢的來說,你也可以選擇不原諒=重罪
好心的有錢人原諒你的過錯=輕罪
各種判法都有。
我曾經闖紅燈撞到有錢人大老闆,顱內出血,我誠心道歉,機天就跑醫院家庭看訪,持續幾個月
該賠的陪
後來人家也原諒我=無罪
犯錯就正面接受不要逃避
爭取對方本人或家人諒解
-------------------------------------
家人有撞過沒錢的導致骨折
對方獅子大開口
後續處裡很久
也是賠錢
相處下來有錢人真的心腸比較好
沒錢的相對處處跟你談賠償
ado016435 wrote:
根本原因就是沒繫安全...(恕刪)


"不要再開日系爛車上高速公路"

日系也有好車
還是日系都爛車
還是舊車才是爛車

行車安全需要依賴別的用路人,看他們臉色的都是落後野蠻的地方

日系爛車又怎樣? 就沒路權了? Who the flipping are you to rule them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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