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轉彎未全程使用方向燈還被回覆只要轉彎過程中有漏尿式閃兩下方向燈就不算違規不予舉發道交109條是假的沒有作為的交通部是假的不予舉發的警政署是假的(交通部109.11.16. 交路字第1090015201號函)
Zood Reenk wrote:空姐靈魂說沒想到台灣交通這麼凶險,我在越南這樣騎沒事,到台灣就出事了,連後悔機會都沒有,如果自己有先做功課就不會來台灣了。 越南抓轉彎不開方向燈抓很嚴,而且汽車轉彎真的很慢,慢到在TW習慣快彎的人會受不了的慢。這台連結車如果在停等紅燈時就打方向燈,再加上放慢轉彎速度,這個悲劇大概率不會發生。
開車轉彎時,就算做不到台北公車那樣的指差確認,至少不要一氣呵成,尤其愈大台的車。稍微慢一點或是停頓一下,至少給小車或是行人有逃離的空間。可惜這個社會不懂,政府不懂。有時我開車轉角過大,看不到車頭的來車,我都會一頓一頓的前進,就是讓其它的車輛有應變的空間,它想讓我就會停下來,不想讓就會閃一下加速前進。大家共勉,希望再一百年,台灣的交通可以像個文明社會。
FileNet wrote:大家共勉,希望再一百年,台灣的交通可以像個文明社會。 蠻難的 為何?因為太文明有些人很難做事上至國家 下至媒體社群光看這版就好一堆人看似發廢文實則搞對立靠邊站戰電車 批重機兩輪嗆四輪 四輪逗兩輪久了 大家就麻痺邏輯 就是這樣被毀掉制度 隨意就可以被破壞再過一陣子 它變正常的正常的反而成為不正常世襲罔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