頹廢藍 wrote:每天真的可以拍很多違...(恕刪)
又何必故意找檢舉達人呢,實際上只是要讓他們出面好XX吧。要去改善交通規劃、執法啥的,這個本來就有負責的政府單位,剛好就是這些單位瀆職,才會讓民眾自己檢舉。
就是那些公務員瀆職,才需要這麼有積極性和參與性的檢舉達人進入政府單位去積極協助改善,將交通改善成他們認為最美好的交通狀況,這樣他們也輕鬆不需要在為台灣的交通環境好而勞心勞力的去檢舉,利民利己何樂不為
吴皇 wrote:有冇人因此想裝記錄器報仇😁騎車10幾年 第一次被檢舉未打方向燈有冇懷疑過 那些檢舉達人魔人,是不是曾經被檢舉過,才變成這樣
為何不檢舉你家人和朋友?
吴皇 wrote:被檢舉未打方向燈...(恕刪)
吴皇 wrote:有冇人因此想裝記錄器...(恕刪)
罰款可以幫助養成打方向燈的習慣,實證有效
可有數據或科學依據佐證?
你說的對~那我就繼續檢舉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