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某位鈑金大爺說過,路上談生死,法院談路權和賠償遇上闖紅燈、搶黃燈、任意鬼切的砂石車、水泥車、聯結車四輪大爺都會乖乖龜起來停讓換位思考,遇上闖紅燈、搶黃燈、任意鬼切的四輪大爺不想死的2輪仔也是只好閃避啊不讓的話,01四輪大爺會說騎士用生命捍衛路權台灣是鈑金厚度決定路權啊! 哪位鈑金大爺說過啊?貼出來看看啊看你要截圖還是超連結都可以我來這一年多都是看到教主在表演
閃黃燈與閃紅燈在交通法規中的主要差異在於它們所代表的意義和駕駛者應遵循的行為規範。閃黃燈意義:閃光黃燈表示「警告」,駕駛者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行為規範:當遇到閃黃燈時,駕駛者應該保持警覺,並在通過路口時減速,但不需要完全停下來。這通常出現在幹道上,提醒駕駛者小心可能的行人或其他車輛。閃紅燈意義:閃光紅燈則表示「停車再開」,駕駛者必須在交岔路口前完全停下來,然後再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安全通過。行為規範:遇到閃紅燈時,駕駛者必須先停車,然後觀察幹道上的車輛是否優先通行。在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行駛。這一規定強調了支道車輛需要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