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ivic wrote:邏輯上不是駕駛素質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法規對類似情形有兩種解釋,而且對於堵塞時匝道車輛進退不得的狀況完全無視。一臺車只能停在那裡可能需要停一小時半小時甚至也可能半天理論上不是永久但這是能完全無視的嗎!?訂出有問題的規則,這主管單位OK嗎?不增訂嗎? 其實法規只能訂個大方向當指引,法規無法方方面面的詳細訂到每一動要怎麼做~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當所有人都只想就法論法, "法律規定可以的我就該拿, 誰都不能跟我搶, 我也不會讓"雖然沒有違規, 但卻也只是滿足道德的最低標準而已~我們不會也不能要求每一個人都要高道德,但至少可以勉勵自己提高自身的道德標準, 為人類社會的和諧與進步付出小小的心力~否則, 當畜牲就好了, 幹嘛當人, 多麼累呢~~
這種東西講罰則挺無聊的~而且很難抓!更會因為不同情況而有很多糾紛~你硬要夾鏈式,那下一台車要是離得較遠、開的慢慢的呢?其實看人品啦~你的開車風格,該打的方向燈要打,有些會搖下車窗揮個手,那多數人都會願意讓車~那種一下子撇進來、故意越靠越過來逼主道車輛、覺得人家就該讓他的,大家當然跟緊緊~死都不讓你進來,看了就討厭!!
小偉恩 wrote:只能說在台灣要拉鍊式很難啦,自私的佔多數 很簡單啦只要有勇氣就夠了要匯入的就車頭一直挪出去, 總會遇到沒勇氣不敢悍衛路權的駕駛然後你就可以成功匯入了無論是巷子轉出來, 加油站或著停車場出來都適用會這一招的才是正港呆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