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ndaurore wrote:交通部兩則解釋函都說...(恕刪)
然怪高速公路上一堆被學長教訓 [笑]
高速公路打方向燈是變換車道的行為
只要今天所有的汽車都不會違規,轉角處停車,紅線臨停,停在人行道,停在機車道,併排,晚上不開燈,沒提前三十公尺打方向燈,等等的,以後我騎白牌一律跟在汽車後面,絕不同道右側超車。
只要今天所有的機車都不會違規,轉角處停車,紅線臨停,停在人行道,停在機車道,併排,晚上不開燈,沒提前三十公尺打方向燈,等等的,以後我開車一律跟在機車後面,絕不同道右側超車。
5+摔車就是爽 拇指向上
沒錯,印證了01網友說的,路口收油減速就是危險駕駛,只有全程油門吹到底才安全,吱吱
機車靈活就是要同車道超車,不能超誰要騎機車,這叫車道分割增進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