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是設計問題,台灣汽機車路口停止線本來就是形同虛設。在國外汽機車經過路口需要煞車致靜止再行車在台灣汽機車經過路口看對方停車就快速衝過去以上是截然不同的文化,沒有從路口需要先踩煞車至車輛靜止,禮讓交叉路口先靜止再行走的車輛先行,(政府政策)就讓行人放心地過斑馬線,是真的認為不論(汽機車)速度多快都能煞的住嗎? 根本是讓行人用命去拚,而民眾也漸漸變得無所適從,錯誤的政策(法令)會導致更多的傷亡,訂定前有人試圖去了解台灣的行車環境、用路車輛型態跟國外的差異嗎?amanti88 wrote:大家都在罵公車司機,...(恕刪)
我在高雄火車站前綠燈走人行道時,也是有很多大巴士從建國路綠燈右轉差點撞到我,但是我都會讓。我一直覺得這個燈號的設計是有問題的,他應該讓行人先走到路中間才讓車子右轉。我自己騎車的時候綠燈要右轉,看沒人時車轉到一半,突然又有人從騎樓衝上來要過馬路,變成車子卡在中間。所以燈號設計應該是讓行人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