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高風險駕駛將依照違規嚴重程度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 這是什麼病態邏輯?高風險駕駛就是永久禁止上路,還發什麼短期駕照?這麼多替代交通方式,為什麼要放一個隨時可能會殺人的在馬路上?到底是在懲罰他還是在懲罰我?
LuDain15 wrote:實在看不懂你在糾結什麼,一直引言我幹什麼,一堆人都這樣,還不在少數,小時候同學就有就一堆超級有錢的低收入戶,現在還是一大堆,我認識的就超過20個,你見識不夠多的話別鬧了 是你在糾結你回我, 我就回你啊一堆人都這樣但你並不是那一堆人啊所以說你確實沒經歷過, 我有說錯嗎?見識多不多, 看你發文內容就知道沒辦法反駁了, 只好說別人在糾結你說認識一堆人都這樣, 但你就不是那堆人之一啊而且超級有錢的低收入戶和破產戶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回事好嗎?你根本就不清楚破產欠債的人平常要怎麼生活你認識的只是低收入戶, 破產戶和低收入戶傻傻分不清這就是你的"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