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開車,我停等紅燈。綠燈了,我準備要起步,就有一位阿伯,對我揮手要我停下來,他要過馬路。他有揮手,我也就停下來了,雖然他是紅燈,我還是等他過馬路。然後我就笑了,因為我的對面是一台騎機車的警察。警察響了警笛就騎車過來,把阿伯領到過斑馬線,我猜然可能最多就訓誡吧。那個阿伯就很刻意的無視紅綠燈,要我停下來,或許有老人癡呆的狀況。
Xantia_L wrote:行人突衝出路口遭綠燈...(恕刪) 錯誤政策引發兩邊對立,臺灣的行政單位真的很棒,行車跟行人,四輪跟二輪,在紅綠燈規範下如果還用行人條款,這樣還要紅綠燈幹嘛,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不就是因為會遵守立法的規則嗎?
這種平常很常見啊,每天路上騎機車腳踏車,至少都會看到好幾個,有斑馬線無斑馬線都這樣隨便闖燈亂過,只是多數都好運沒出事而已。騎車習慣闖紅燈或不管紅綠燈靠自己看車,那當行人時大概也是差不多心態。只是行人違規好像都沒什麼警察單位在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