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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出路口,被賓士車撞翻

三寶:停止線畫那麼裡面誰看得到,當然是要出路口看

此案例四輪大爺撞機車,依慣例四輪大爺全責
車子主道,機車沒看衝出去加上停留,而車子應注意未注意。個人猜46或37,機車承擔比較高的責任。
這路口機車至少要停在斑馬線上才能看到有沒有來車,雖然已經停住但應該是看到車子才急煞,我覺得不符停車再開的要求,而賓士則是未減速,依照路權歸屬應該是7/3開,但機車可以告過失傷害,應該會拿這個來抵,除非黑賓硬槓,不然這事故黑賓應該討不了便宜
yeskia01 wrote:
沒畫停止線,當然衝過...(恕刪)
 一堆人整天在討論這假議題,這麼會自己去畫啊!有沒有考慮過有些路口有行人穿越道啊!如果要畫到大家都看的到,那車頭稍長一點的車子,停止線不就要畫到路口中央了,不是只有鬼島這樣,日本也一堆看不到的!遇到這種本來就是停好再慢慢嚕出去看!該出國增加視野囉!
sunland

交通魍洪都是這麼罵來帶風向的,一堆粉當然是跟著風向走

2024-07-30 11:25
sagat

我不管啦,都是別人的錯,吱吱

2024-07-30 14:58
一堆四爺還不是這樣開,就要人讓?
還不是趁自己板金較厚,但碰到學長就跟紙糊的一樣。
只能說,該慶幸載著幼兒的第二部機車那位女士有煞停住,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賠嘍
這路口我常開. 因為這條到底右轉 是接環快. 所以很多車子會從這邊走
但這邊就是巷子小. 常常有人或機車衝出來.旁邊橋下又兩個停車場
所以每次經過一定要減速到可以煞停的速度. 避免有人或機車,腳踏車衝出來
視線很容易被擋住
不要再爭辯了,有政府,會做事,請安心......
搖滾區的那個錄象很明顯。
大媽的問題最大,benz可能就車速,與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不過說真的,這種路,真的還是慢一點,以免一些人不識這個字,“停”,呆呆向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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