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氣不好就會發生新聞中的事件,被車撞或隨機殺人 ! 我曾經在路邊攤吃麵或路上莫名其妙的被 毒蟲和8+9 各襲擊1次。
毒蟲襲擊 我在永和區 永元路跟秀朗路口吃麵,那次警察抓到現行犯員警問我要不要提告,我沒提告是因為警方沒到場前,毒蟲莫名其妙砸麵攤然後襲擊我,沒打到我然後自摔,髒話恐嚇就算了我不計較。8+9 那一次沒有蒐證到所以不詳述。
我遇到路上莫名其妙的事不只這些,還遇過高中女生騎ubike想揍我,因為人行道只有80~90公分寬她騎ubike向我直衝而來,我閃不掉(我行人),她就想揍我。
當然必要時要報案請員警處理,總之我覺得台灣是很危險的地方(毒蟲、8+9、女高中生 都會怒路)。
該男子數月前在車上逼迫前妻跳車逃跑,導致跳橋死亡,法官判5萬交保,好期待是法官家人喔!
然後上月揮刀傷人,也是交保,接下來路上吸毒揮刀,也是交保。
最後撞死員警才收押。
對了,本年有毒駕房仲撞死人20萬交保,不需要關押,律師應該抗告才對啊?
沒有新加坡執法,大陸10年起跳。都在講幹話,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台灣人民,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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