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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當個安全守法的用路人?一文看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改了什麼

不就是向下沉淪,

這是民主還是民粹?

這樣子對臺灣真的是好事嗎?

這樣不就變成有錢好辦事,

有錢人繼續為所欲為,

反正罰錢了事。
knift

現在政府(包含中央與地方政府)執政措施,正不正義、是非對錯都不是那麼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有選票。這是民主還是民粹應該再清楚不過了吧?!騎樓佔用、頂樓加蓋、防火巷二次增建…所有的違規都不管,死人了再來震怒

2024-06-04 9:44
小丁做事小叮噹 wrote:
現在的交通罰則其實還...(恕刪)


主因應該是現在司法關係。

例如雙方都違規,雙方都是50%,你死了,他沒死,但他負擔程度肯定比你大
又或者你沒死,但腦植了,他沒死,依樣,負擔肯定比你大
而比喻更極端點,你違規,他沒違規,但吃上一個過失,就算負擔3成或者1成,但你腦植了,不好意思
那個車賣了,屁股也賣了也不夠賠。
這概念就像超跑上路一樣拉~

或許你會說別違規就沒事,對阿,但你硬是比別人賺更多呢~
台灣就是車太多~違規的人更多...
有了檢舉達人風氣之後

道路真的順暢很多是真的
有政府,會做事,好安心,我給87分的高分........
以後車開到一半想喝珍奶或是買飯,面板上的紅色三角形按下去就算停好車了
路人39

什麼以後, 從以前到現在到未來都是如此[偷笑]

2024-06-04 13:24
不要作部長說的,

作個聰明的用路人

只要願作一個儍瓜就行了
標題可改為:如何以隨處方便的停車,當個聰明用路人
那些看到紅黃線不敢停,四處繞來繞去找停車場的,可以退場了。
謝謝分享
林恩 wrote:
輕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
●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交叉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併排臨時停車



難怪 就有人每一天都大喇喇的爽爽臨停。
就是在說你,一台福斯休旅車,
每天早上在秀朗國小往前,得和路338號,公車停車格前 早上7:30停到7:50
就他媽的,固定停在公車格前,公車不能提早開在外側車道進公車格,
只能在內車道,過了福斯車馬上大外切,停斜的,此時後方堵成一團。
我每天經過叭他,都無感。也不能檢舉,打電話叫警察,早跑了。
但他就是能每天爽爽停在那,等不知是老婆還是誰上車。
NEXT_1

還沒看到就先提早15分鐘報警?警察到了剛好抓XD 反正警察也不一定會去,去了也不一定會開單

2024-06-04 17:32
VincentLu1021

那法律還沒通過前你有檢舉過?

2024-07-03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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