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狠了這條罰很重基本上用未打方向燈一定能成但你卻是用: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逼車)這一條要行為上有明確故意的針對性且帶惡意成份才會成功我看了影片也覺得就只是個三寶而己,跟帶有惡意的剪車.逼車情況不同
既然很熟,那你急什麼?轉過去還是紅燈既然很熟,知道右邊都違停,不知道前車會靠左既然很熟,不知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前車錯的只有沒打方向燈而你,路怒症
Eigen wrote:既然很熟,知道右邊都違停,不知道前車會靠左 你講到一個重點,路邊都是違停,前車不得不往左靠,但左邊的後方又有車(樓主)不減速還一直靠近,只好加速前進並切換到左邊,只是好死不死忘了打方向燈,且他如果發現左後方有車應該先禮讓後車先過才對。其實以當時的位置,前車加速先行也沒什麼不可,技術到位就沒什麼問題。樓主可能因為想關門關失敗不爽,所以只能靠檢舉洩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