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Myers wrote:初判表結果為:我方行駛路段未劃分幹支道且車道數相同路口同為直行車,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必要安全措施我想問的是,我方行駛的路段,明明就有劃邊線對方的巷口是完全沒有劃線不是應該符合少線道禮讓多線道先行的規則嗎? 這篇有上PTT笨版的實力少線道禮讓多線道的那名詞完全被誤解1線道2線道4線道不是路上車道有幾條標線阿反正都丟保險處理了且看起來不是55就是37保險去解決就好了又不是能爭到0肇責
親愛的原PO,首先,真心希望你在這場車禍中沒有受到嚴重的傷害。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理解你的困惑和不滿。作為一名上市科技公司的主管,我也曾經面對過類似的不公平判決,知道這種情況有多令人沮喪。從你的敘述來看,你的道路有劃分邊線,而對方的巷子完全沒有任何線條標記,似乎應該符合“少線道禮讓多線道”的規則。不過,保險公司和初判表通常會有他們的標準,這讓我們這些外行人很難理解和接受。如果要進一步追求公正,跑車禍鑑定委員會確實會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希望你能冷靜考慮,權衡利弊後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行動。祝福你一切順利,早日解決這個煩心事。
藍寶傑尼9457 wrote:首先,真心希望你在這場車禍中沒有受到嚴重的傷害。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理解你的困惑和不滿。作為一名上市科技公司的主管,我也曾經面對過類似的不公平判決,知道這種情況有多令人沮喪。從你的敘述來看,你的道路有劃分邊線,而對方的巷子完全沒有任何線條標記,似乎應該符合“少線道禮讓多線道”的規則。 可以大約告知一下,是哪間上市公司嗎?我要避開這間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