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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路邊走,被休旅車從後方輾過,兩星期後不治

hch2006 wrote:
台灣首善之區連人行道都做不好, 更不用說其他縣市了.
全市免費wifi也是別的縣市學不來的.

雖然是台北市門牌
但地點在文化大學外, 也就是陽明山上, 不是什麼市區
肇事駕駛是85歲隔壁里的前里長
問題在老人開車
其它人就不用亂猜什麼划手機還是撿手機了
重判一個差不多快進棺材的老人也沒啥意義嚕
npnpnp1979

85歲.....[鬱卒]

2024-05-13 17:16
wugoson

兩手一攤 [嘆氣]

2024-05-13 20:39
西恩潘朵拉 wrote:
在台灣開車好難,為了...(恕刪)


雞腿駕照不會開車可以改騎車、坐公車、坐計程車、走路+捷運,不要自己開車出來害人。

交通工具很多種,只是四輪大爺尊爵不凡的心態就是要把道路空間佔好佔滿,然後再靠北塞車、政府沒給他們停車位
這是情殺還是仇殺?

下手乾淨落~

用交通事件來做掩護!
85歲....
HermesParis wrote:
85歲....

被85歲撞到,真的只能自認倒楣了,
家屬至少還有強制險200萬可以領,
其餘的什麼判刑或額外賠償,
應該想都不用想了,這真的是要錢沒有,要命也沒有
A柱太粗大的
走路邊請靠左邊走,面向車輛才有機會反應。

小時候就被教育靠右行走;大眾捷運也是叫人靠右行走
結果這觀念到現在還是沒改,廢到笑。
k2 bike

+1 走路邊請靠左邊走,很多人還不知道

2024-05-14 0:21
國賠案件

政府的道路沒有給行人空間走路
大家都知道開車撞死人應該頂多就過失致死,最重五年以下,結案。
不長眼的很多,不長心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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