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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有關車禍和解理賠

初判表內容,樓主親人腳踏車行駛,有未注意前車動向之可能;變換車道駕駛,有右偏駛未注意其他車輛之可能;臨停車輛駕駛,有違停車輛事實;

這三者,在事故中,應有不同程度的肇責;從分析表內容,無法確切得知,發生碰撞之移動車輛與樓主親人腳踏車,兩者相對位置關係;比如,是否為已成立前後車關係後而產生的撞擊;其中一方是否採取違反規定之變換或行駛車道;這些都需要釐清,交由專業人員判定;

針對樓和解費用,感到好奇的是,在手部挫傷的情況下,為何採取31次計程車的運輸方式;其中是否有特別的對價關聯;

精神撫慰金部分,則是多數網友已提出疑問,除樓主回覆係經諮詢後,所建議的金額;但所謂精神撫慰金,並非沒有依據下,單方可以任意提出的;

此外,樓主亦提及,已與違停車輛駕駛達成和解,那麼,是否願意提供和解內容金額供網友參考;畢竟,整個事件中,三方應有程度不一的肇責;

最後,個人好奇,

若是發文樓主本身發生同樣的事故,所面對的腳踏車方,提供一樣的和解內容要求,包括精神撫慰金共計53700元;不知道樓主會採取什麼樣的途徑,或是想法為何?

最後,祝福及提醒各位用路人,
無時無刻,戰戰兢兢,
注意路況,保持安全;

以刑逼民,這一個方法,
也是一個台灣法制濫用的悲哀;
Markdavis

acesslai 車資200*31=6200,您覺得是合理要求,個人尊重囉^^

2024-03-25 13:25
Markdavis

復建共計27次,倘若當事人,確實僅能經由計程車往返,也應該是54趟次;而每趟不論路況,通算200元;其中是否有不合理之處,自由心證囉;

2024-03-25 13:28
15歲的小朋友....
刑不下18....
告刑事過失傷害
就講到這裡.
保險公司只管民事賠償的.....
ovd750
ovd750 樓主

多謝告知

2024-03-25 22:50
tony333324

???看不懂? 小孩(監護)方去告汽車駕駛刑事過失傷害, 汽車駕駛沒辦法告15歲小孩刑事毀損, 更無法轉嫁行為人改告小孩監護人刑事毀損.....非要人家講這麼明, 告刑事是要把保險公司排除在外.

2024-03-28 12:13
HermesParis wrote:
感到好奇的是,在手部挫傷的情況下,為何採取31次計程車的運輸方式... 手部挫傷就不能走路嗎? 還是因為老爸就是開小黃計程車,自己人不搭白不搭~?

可能被你說中了~~

先截圖, 以免證據被撤
頭像中小黃車號與內文小黃單據車號前三碼英文相同
合理懷疑是同車隊的
這case我也懶得說了
看戲
ovd750
ovd750 樓主

想像力太豐富了,所有的營業車都是TD排序

2024-03-25 22:49
皮日休

這事保險公司精的像猴一樣,有這樣的問題保險公司有些律師團隊會反求償

2024-03-26 0:27
感覺精神慰撫金35000就是灌水用的,樓主意思是律師建議可以提列而非真的精神受損吧!反正這條就是各自表述,汽車駕駛也可以提列說被腳踏車嚇到睡不好!如果有身心科就醫紀錄人人都可提報!
羨慕15歲就有破萬腳踏車可以騎~~
回到正題~一條一條來看
修車9700元 ----看肇責比賠償

看診費2800元 ----對方強制險賠償

交通費6200元 ----法院可能不會給你過的,會說你好手好腳可以搭大眾運輸(我被調解的法官靠背過(不是委員),但對方願意賠償,因為我雙手都骨折,對方是100%肇責)

精神撫卹金 ----基本上沒骨折、刀傷縫合(需除疤)、非傷及臉部或重要部位基本上金額都不高吧

你可以查查去判決書,看法官都判多少金額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我只能說,在雙方都有肇責的狀況下

如果當事人是我,我看到精神撫慰金35000

心中只有一個念頭...乾真雖遇到智X...只能玩到底了(法律途徑走到底)
da199919 wrote:
精神慰撫金35000...(恕刪)
結果談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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