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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路邊占位竟還貼告示「不准移車」

我們家這沒畫停車格的,都是佔位子的,永遠停的車都一樣!
在臺灣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在台灣不是買房送馬路,這位車主沒做錯啊!警察何必開單,台灣馬路是用來停車的,是住宅前附屬空間
沒事沒事,微罪不罰、微罪不舉。
微罪都不罰了,這個只是道德上、觀感上的,當然就更ok啦!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水喔台灣最美風景
停機車有車牌沒違法.
但停自行車,或其它東西佔位,佔位太久,可申請環保署來貼單清走.
笑死!有夠鬧
人的天性之一就是「你越叫我不要我就越偏要」
停路邊占位還貼告示「不准移車」→移車+檢舉+po網公審
汽車駕駛在車窗貼「檢舉者馬桶爆炸」→跟車跟蹤連續檢舉+po網公審
我們這還有人在門口的停車格放停車棚,車位就是他家的。
台灣就是先佔先贏啦。
中華民國就是有那麽惡劣的人,高雄還遇到用花盆佔位的
就說吧,台灣人就是這麼有意思。大家要有愛、友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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