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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車」頭部重創慘死

併排停車就是把機慢車逼去快車道, 交通部覺得不危險
sagat

交通部表示:不讓你騎快車道你就說歧視機車,讓你騎快車道你又說危險[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4-03-09 11:51
一場天災,一次地震,死掉多少無辜的人
你怨過天嗎? 你罵過地嗎?
違規停車只是死了幾個人,那又怎樣呢.........
政府不是已經開放合法違規,自求多福了.
保險額度保高一點,反正為規模人不會賠錢也不一定有錢賠....
tnt2 wrote:
撞到就要背刑事民事的...(恕刪)


只有沒跑過法院天真的人才會以為違規害死人需要賠錢呢
社會上一堆領現金薪水的人,受害者家屬只會拿到法院發的債權證明廢紙一張
RIP

併排停車,對於機車要轉線與其他汽車爭道,這個時間點最危險。

經過併排車輛還有視野死角的問題,更要減速慢行。

要內切要注意與後車的距離是否足夠、

還有對方是否有要禮讓的意圖(部分駕駛是見方向燈就加速的@@)
coolnewbie wrote:
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車」頭部重創慘死


感謝民進黨政府的交通政策,感謝違規魔人的硬凹
微罪 微罪 微罪呀 事出必有因 與 果。
coolnewbie wrote:
憾!北市士林區陳姓國小代課老師本月6日放學後,騎乘普重機車行經至善路2段時,不慎撞上併排停車的小貨車車尾,連人帶車重摔馬路,頭部受創當場身亡。據了解,違規小貨車當時正準備下蝦至釣蝦場,警詢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39歲陳姓男子為北市士林區某國小代課老師,6日下午4時放學,騎機車沿至善路2段北向南行駛時,擦撞併排停車的自小貨車,重摔倒地鮮血直流明顯死亡,29歲王姓貨車駕駛見狀當場嚇到說不出話來。

交通部長:違停一下微罪不舉,而且違停只有觀感不好,又不會死人
交通部認證併排微罪,肇事責任應該很低,主因是機車沒看路
可能要死的是王國材他家的人才有感
llyujen

祝他們家的人全部都很有感

2024-03-0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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