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用問嗎?就是為了坑老百姓的錢啊,改法規就是為了要能合法的掠奪民眾的錢限速可以改30阿,包準每個都違規,天天收錢他們都有揮霍不完的錢就不懂有些蠢民天天在喊違規魔人是啥意思?他們把標線全部改紅線,到處擺攝影機就能坑你錢了這對民眾是好事情嗎?
時速訂定有其道理(雖然少數路段不合理)機車最大的問題是肉包鐵, 時速50~60摔車很慘, 警察看多了, 取締不是完全壞事很多騎起來70~80完全不知死最強藍光 wrote:交通部訂定道路速限的...(恕刪)
在我的看法,警察扣掉拿槍賣命的時候其他時間都是上班族老闆叫你要達成目標績效,你就自己想辦法去達成就好大家都是出來江湖上打工混口飯吃,也不用想那麼多你自己怎麼拚業績,警察也是一樣的想法就是了真的要說有差別,就是你不敢跟警察大小聲,不然會被摔在地上上銬,拖回去多一條妨礙公務,襲警之類
會在道路設置限速40當然是易肇事路段,既然是易肇事路段,也就是重要取締路段,不然設置限速牌子不取締,那乾脆就不用設置,我覺得爭議點是在速限太低才是,這應該是修法的目標,畢竟交通法規已經幾十年了,應該全部檢視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