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再等幾個小朋友被那種1200元以下違規害死,再來檢討就好?
進步是需要人命的?
微罪擬不記點!交通違規「罰1200元以下」有哪些?騎車用手機入列
記者比對違規記點項目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則後,整理出可能受影響法規如下:
🟡記一點
📍第30條之1第1項 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 1000元至6000元
📍第31條之1第2項 機車駕駛人使用手機 1000元
📍第40條超速40公里以內或低於速限行駛 1200元至2400元
📍第42條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1200元至3600元
📍第44條第1項第2款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600元至1800元
📍第45條第1項 駕駛人爭道行駛時違規,如:不按遵行方向行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駕車行駛人行道、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等 600元至1800元
📍第47條第1項第1~3款 超車行為違規一覽 1200元至2400元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險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第49條 駕駛人迴車時違規,如:於彎道/陡坡/隧道等路段迴車、在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路段迴車等 600元至1800元
📍第50條第2、3款 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等600元至1200元
📍第53條第2項 紅燈右轉 600元至1800元
📍第55條第1項第1、2、4款 汽車臨停 300元至600元
📍第5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3款部分 汽車違停 600元至1200元
📍第60條第2項第1、2款 不服從警察指揮 900元至1800元
🟡記兩點
📍第34條 駕駛超過八小時,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 1200元至2400元
🟡記三點
📍第44條第2項 行近行穿道不讓行人 1200至6000元
📍第53條第1項第2項 行經有燈 駕駛人在與輕軌共用之路口闖紅燈或紅燈右轉 1200元至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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