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觀樂觀 wrote:現在有部分人會自以為...(恕刪) 其實法規和理念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人的思維素養,以及大量網紅網路的扭曲對立造成亂象。政府應該可以善用號誌來錯開車輛和行人,只不過這樣會加長停等紅燈時間,但會更安全順暢,也一定會有用路人靠夭。另外要小心的是這類話題都會有人留言趁機藉題發揮,帶風向搞對立。
這就是現在的政府錯誤政策沒有注重行人行車教育卻只想用開罰來改善交通結果就是所有用路人都不爽也許有一天禮讓行人的車輛不會再被樓主拿出來寫文章對向車輛也會主動禮讓行人然後每輛車也都會保持安全距離讓每位用路人都有安全回家的路
就這種爛觀念「行人自己會等雙向車流距離夠遠時才過」造成現今行人過馬路時都要過不敢過!如果行人都知道「站上斑馬線之後車輛一定會立即停下讓行人先走」如果駕駛都遵守「一旦行人站上斑馬線,不管是不是連續車流都要立即停下讓行人先走」這樣交通一定順暢更多!就是有一堆白目駕駛,明明行人都站在斑馬線上了還一直緊貼前車,造成現今行人都不知道車子會不會停下而猶豫不前不敢過馬路,支持政府架設更多科技執法,罰死這些不讓行人的駕駛!呸!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爛駕駛違規賤人!
不是說只要距離行人正面三個斑馬紋就好嗎?這意味著行人必須走進了斑馬線,車輛才要停等吧?所以那種還沒開始走進斑馬線的行人,車輛不用為了他們停下來吧?抑或者是,行人還遠在天邊,至少隔了十個斑馬紋的,那種也不用停下來等吧?還是我理解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