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鼠鼠 wrote:
肇責出來了 我肇責佔全部 ,對方是機車,我是汽車,對方直行車,我方轉彎車,對方小擦傷 機車也沒啥事,,這一個月我方保險試徒跟她聯絡 都不接電話,我也有打想關心傷勢還是不接。 初判出來保險公司馬上跟她聯絡談賠償她金額,可是一樣不接電話。為什麼她都不接電話?請問大大有人遇過嗎 ,還是她想對我直接提告嗎
輕傷?應該是會告過失傷害, 等法院的傳票就可以了, 打不打似乎已經不是重點了.
因為印象中的台灣人肇事都會裝窮耍賴, 所以,直接提告再談賠償會比較容易, 討要到的金額也會比較高一些.
保險不一定會賠償到足夠的金額,這時候肇事者就要負擔一部分.
很多肇事者都以為自己有保險不用出半毛錢, 保險公司又不是吃素的.
記得先前往所在地縣市鄉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這動作記得要做。
接下來看調解條件談不談的攏。
如果對方不理,那她應該是想撐到六個月提吿刑事期限快到了才跟你獅子大開口。
但不用擔心,就算她去提告之後,也一樣先等檢察官兩方詢問,
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等等,這時你可說明,但影響不大。
但檢察官一定會對你提起告訴,這是固定公式,也是檢座一定會做的事。
檢座起訴後轉移法官,但是法官開庭之前一定會要求雙方開庭前先到院由法院調解委員再次調解,
如條件依然談不攏,時間到了進法庭由法官詢問案情,
此時才算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刑事不管再怎麼審,完全協調沒結果讓法官判下來你頂多就是繳個位數幾萬元公庫抵拘役,
民事賠償法官也是看對方提出來的所有『有書面證明』跟合理範圍內的額度判而已。
除非對方是很高收入社會菁英,不然不用擔心金額,保險足夠賠她的。
你也不用請律師,頂多走兩三趟法院而已,真的沒什麼不用擔心。
若是開庭前達成調解,當場簽完調解書之後會呈給法官!
再來進庭法官說明完案情,調解條件,雙方再次簽名然後拜拜。
很多人遇上車禍賠償都很害怕進入司法程序,也很多人因為害怕傻傻的被坑殺不合理賠償。
真的沒什麼,不要助長那些想趁機坑錢的蟑螂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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