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闖紅燈的責任大有沒有駕駛執照與交通事故的發生完全沒有關係都是駕駛人的行為問題試想 今天狀況如果是很單純前後車追撞是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所致如果就因為前面的車子沒有駕照責任就變成由前面的來背也說不過去無照在交通法規裡面只有在特定情形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中有一項是無照86
不是都不守法嗎?小朋友還在認知法律的階段,問題應該會比較小一點...已經是成年人了,還不守法,很糟糕,不過比起那種酒駕肇事逃逸的又好上一些.何時才能把法當法?停一下是會死喔?看看各大轉角、校門口、超商門口、市場周遭等處,每天總有一堆不知是腳殘還是腦殘...
此案依責任歸屬看 ,個人覺得行人問題較大 ,影片看似車速較快 ,但那路段速限就是 70 ,所以看起來快也是正常至於為何高速往小朋友那邊撞過去 ,我在別棟樓提出我的想法是 ,原本在內線想直行 ,但原本為了閃這幾個小朋友而選擇變換車道但是結果就是發生不幸了以上是以目前看的到的影片來判斷當然實際狀況還是要等看警方那邊 ,是否有監視器確認老人當時行進方向跟速度究竟是如何
ruruing168 wrote:首先,綠燈直行依號誌...(恕刪) 可笑的是大家都知道無照就是不能騎車開車可是政府不管不顧卻是行之有年如果沒上路就不會有撞到人的問題還常常說無照和肇事不算因果關係就扣車麻開什麼車扣什麼車來拍賣政府A一點台電給一點就不用漲價很多了
皮日休 wrote:色盲不能考照,自然沒...(恕刪) 說不過去,不說他國,在台灣三相及以上的燈號,紅燈永遠在最左邊故就算色盲眼中只有黑灰白,也能知道現在是哪個燈號亮所以不能說色盲就沒闖紅燈問題,色盲只是分辨顏色有問題,但不代表不能分辨“亮度”最左邊燈號亮起,就是紅燈
闖紅燈是違反道交條例屬於行政法可告發裁罰撞死人屬於刑法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並不代表可以開車撞死他就算駕駛是直行綠燈也要注意四周路況若肇事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會涉及其他罪責沒有駕照本來就不應該開車上路既然不是合格的駕駛那就別談什麼路權了..........
最大的問題就是在台灣罰責太輕!說難聽對台灣駕駛來說無照又怎樣,就罰單一張+記點,真的車禍了也就是多一張罰單而已!如同在台灣酒駕一樣,花錢了事,要是推個鞭刑或是關個半年,沒效果才怪!問題就是有權決定的人大多都是有機會喝酒開車的人,誰想訂法案拿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