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
我不是說了"相對位置"四個字嗎? 你看小黃位置離機車多遠?
還是你是看不懂中文?
相對位置又如何,你可以拿更遠來說嘴啊!
只要對方沒違規,機車騎士就不用做相對應的反應動作,
就可以把眼前該注意的焦點放到其他較危險的地方,
所以15秒那時小黃違規了嗎?沒違規討論那距離是在頭殼一孔的啊?
再者,信賴原則本就是如此,對方尚未違規,騎士幹嘛去設想該小黃違規,
要如此設想,路上所有的車設想的完嗎?
所以,看來你不只不懂中文、還無基本的邏輯ABC!
難怪你在分析的肇責常看走眼!
路人39 wrote:
你這只是單純把不注意路況推拖給信賴原則罷了
信賴原則就是專門在對付你這類愛違規又想要耍無賴的人,
用在此處恰如其份。
路人39 wrote:
科學方法, 前面不有人說了拍攝車時速只有45嗎?
根據街景算距離, 經過時間, 不科學嗎?
還是你想說機車沒超速?
事實上那隻猴子就是肉腳啊
我的話前面看到是路口早放開油門慢慢滑了, 根本不會自摔也不會撞到小黃
還是你要證明那猴子不是肉腳?
你不是也看到機車的煞車燈亮了,
經過拍攝車的車速,跟15秒煞車後機車降速後的車速,會一樣?
肯定車速降了嘛!
連這點基本的物理常識都不懂,我真懷疑你國中有無畢業。
再者,時速45都不一定算超速的前提下,在猝不及防1.6秒的允許反應時間下,
小黃都在肇責距離內了,再論機車是否超速了來想撇開小黃無肇責,是不可能的!
路人39 wrote:
所以影片機車車速是45km/hr??
呵,你要不要去看清影片,在15機車降速之後,
從16秒你的截圖,到17秒煞車點煞車滑倒,
前後一秒左右的時間,經過幾組虛白線,就一組多。
該怎麼換算當下時速,看來國中沒畢業的你,不見得懂。
再者,從時間軸來看,16秒看見小黃不長眼違規跨雙白線,到17秒煞車,
完完全全在猝不及防1.6秒的反應時間中,
所以,看來不管以猝不及防或信賴原則,都會狠狠的打臉你!
路人39 wrote:
我分析過很多, 也不一定一一都記得
但可以確定的是
我不會像某些鄉民看到是小黃等特定車種就直觀認為一定是他們錯比較大
至於被啥初判打臉, 法官檢察官打臉初判的案例也不少
初判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大家也都知道
說白了只是警方個人意見, 你要把它當成是絕對也是你家的事
也對,以你信口雌黃,滿嘴胡謅的個性,會不記得也正常。
今日我針對的,不是小黃或非小黃,單就肇事雙方可能的攻防做分析。
你想要代入小黃的情境,來挑戰,
以你的辯才和思維低能度,這挑戰對你來講太難了。
還是那句話,等著你有相關案例、距離、情境,小黃非主責的官方文書(就算最不專業的初判表也行)
可以PO出來聞香、聞香後再說囉!
不然我寫再多,還是在對廢人練話,沒啥意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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