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wang wrote:我在路邊停車要出來的...(恕刪) 不保險,對方原廠開出來的,你也沒法推卸。就兩條路1.吞下去2.做賤人,賴皮,等他告,上法院,至少1年半。調解,又調解,再調解。上法院,法官當場再調解,還是沒結果,等一個半月,直接收到判決,你又不同意,提出異議,再調解......最後法官再判決並不可上訴。你再賴皮不付錢,對方又要告你強制執行........不得已了,你再付錢,這樣至少至少至少,就一年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