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血壓 wrote:偏偏要針對只能一換一(?)的車輛 你確定只能一換一?撞上了,重機車被拋飛出去,導致隔壁車道的統聯為了閃躲,然後整台翻覆到五楊下面.....碰到不少上快速的重機後,我是深深的贊成最好連快速都不給上...
傲笑憐 wrote:最低速限60的定義是...(恕刪) 法規規定的啦,高速公路外側車道時速不得低於60 km/h規定就是規定,還定義,駕照哪裡印的?重機上國道早就三讀通過,去查一下再來發言啦跟最低速限的法源有什麼關係 ?最低速限跟拿來打臉那些動不動就提腳踏車也能上國道的低能有關係啦
如果你是重機騎士又很守法的在一般道路騎車的話 那我會讚美這騎士真好,可這話的語譯是我在一般道路上看到重機騎車都騎的很像輕型機車 騎在快速路上鑽來鑽去 一遇紅燈就插縫騎過去 要有重機的權利也要有遵守規矩那才能取得社會共識,請您跟您的重機朋友一起守法 守法的騎士多了那騎上國道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傲笑憐 wrote:你確定只能一換一? ...(恕刪) 我每天國道上碰到一堆四輪,我深深認為至少三成以上的汽車駕駛沒有資格上國道要來談素質嗎,過去10天已經有9個人在國道跟快速道路被撞死囉死的全都是自小客的駕駛,那什麼時候要禁行自小客跟大貨車 ?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法規規定的啦 通過的法規是:重機合法行駛國道高速公路要件為(1)持有「重機駕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2)駕駛「紅牌重機」(3) 在「交通部公告可以行駛的路段行駛」哪裡有說重機一定可以上國道的?目前交通部僅公告可以行使路段為「國道3甲」~所以,去啊值得提及的是,如果交通部不公告其他可以行駛的路段,人民可不可以要求交通部公告?法院實務認為「立法者有授權行政機關依其專業決定是否開放的決定空間」,大法官亦認為「是否開放為行政機關應否為具體行政措施問題,非得作為解釋憲法之對象」所以,重機能不能上國道,依然是法規規定的問題跟最低速限60有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