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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行人們,拜託你們,勇敢的踏出去好嗎?

我自己開車、騎車的時候
看到人在過馬路
我一定會讓人過去

但是我自己走路過馬路時
一定會禮讓車子過去
除非他停下來且示意我趕快走
我才會跟他點頭然後才走過馬路

因為我深知很多人不守規矩
不管是開車還是走路
我不敢賭啊
你才真可笑!
為什麼檢討行人過馬路滑手機和不快步通過就是好笑的言論?
行人有路權我尊重,我也會禮讓行人!但行人也應該尊重車子的行車權,快步通過馬路!
互相尊重才是交通安全和社會和諧的唯一解方!!
只會偏頗的用雙重標準去要求單一方就是自以為是的假道學!!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
你在路口終究還是要等行人通行的,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等行人通行,
支持路口都設置行人專用時相。
顧好自己就好,管別人那麼多幹嘛?
我是騎車開車時一定禮讓
不管斑馬線上的是行人、單車騎士、移動神主牌還是啥
反正走在斑馬線上的通通讓,橫越過馬路的也讓(不然還能不讓嗎)
當行人時自己好好看路,確定都沒車才過
反正荷包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
出門在外我只管不吃紅單,平安回家
自己都不在乎自己性命跟荷包的人
跟他們說破嘴也沒用
快勇敢跨出去

被撞算你倒楣

有改善
看到行人已經開始會踹車了
行人如果賭駕駛都會停。
賭輸了很有可能就是賠上自己或家庭的整個人生的生活方式。
除非法律百分百保證肇事駕駛得負責對行人以及家庭的整個人生所造成的傷害!
不然誰願意賭?
賭輸就配上自己和家庭的一輩子?
國外也沒有會用膝蓋走路的國會議長 可能台灣人真的需要學習怎麼走路
m3power343 wrote:
每次看到過馬路被撞的...(恕刪)

被撞你負責嗎?

全世界
就台灣這個國家
會在斑馬線撞行人

最近只是新聞沒而已
平心而論,交通工具與行人發生意外,有多少是因不禮讓?如果事發前,駕駛有看到行人且尚有時間反應,那應該是蓄意謀殺而不是不禮讓。

就以現今,很多駕駛隔老遠就停下等行人或等行人離開一段距離方敢開動,是真心禮讓行人還是怕被開罰單?歐美在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確實比國人更佳,但也不會像國內般矯枉過正的規定若干距離,還要數斑馬線。駕駛若連自己正常行車動線會不會撞上行人或其他交通工具,那不適合開車上路。

如同訂定可笑的行車安全距離公式,還建議以車道分隔線數計算,實乃荒謬。以市售車百公里煞停距離差距有一、二十公尺之譜,況且每位駕駛反應不一,固定公式難保每位駕駛,車輛都安全。開車上路最重要的是瞭解車輛性能、自己反應能力,依此決定自己行車動態。

開車近四十寒暑,以前從來沒數過車道分隔線數,在公佈行車安全距離公式後,曾嘗試數過,或許自己反應慢,人已老朽,在每秒近三十公尺的車速下,實在無法數出自己與前車間的正確車道分隔線數,更遑論要從後視鏡看出與後車車道分隔線數,進而算出後車車速。試過但反而令無所適從,只能依自己的經驗、反應及車輛性能,維持與前後車該有的距離。對於那些在百公里時速下,憑車道分隔線數可以算出前、後車車速及安全距離的人,只能佩服,年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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