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對方肇責高但是有受傷 我肯定被告過失傷害嗎

你也可以告對方阿
我騎開車快三十年
我沒撞過人
都是被撞
對方下車永遠是推卸責任
有受傷的必定用受傷來耍賴

網路上又很多沒底線的所謂神招
我認為對方一定會拿過失傷害來壓你
然後高度可能會因為你開LEXUS就漫天開價
你最好跟保險公司的人好好商量後
討論好再過再去調解
不過過失傷害也不是什麼多重的罪
你也可以跟對方槓到底


=====
我以前有一次發生事故
對方搶快擠車縫
壓到地上不平的坑洞
往我車上倒撞到的車門
他就硬說成是什麼我開很快撞他

碰撞當下速度大概30左右
她也是坐在地上不起來又哭又鬧
我幫她叫救護車
到急診之後他兒子還跟我耍流氓要打我
後來又很多波折
總之最後也是拿過失傷害壓我
對方就說要給我教訓的講了一嘴夠屁不通的假正義
反正就是開跑車一定開快車所以撞到她
在我看不過就是看我的車貴
找理由要錢而已
在調解時
對方開銷根本都糊弄
背稿都背不好的亂扯一堆前言不對後語
最後跟我要三十萬
我是不賠跟要對方杠到底
但是我保險員說不用杠這個
保險公司會全出
叫我接受
而當時我因為在申請他國國籍
不想去惹這麻煩事
就妥協了
當然隔年就被加保費了

這年頭
機車哪怕小碰撞
大部分就坐在地上不起來
有受傷就裝死
要錢就說自己是正義
雖然沒道德
但是我似乎可以理解
之前說大車選擇輾過去的心態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好好跟對方調解
必要時請尊重專業委託律師,因為網友的見解,過去判例都不是你可能得到的結果.
告過失傷害
跟肇責高低無關(肇責高低跟賠錢比例有關)
他因為你有過失而受傷了.當然可告你
你也可以說頭敲到汽車玻璃受腦震盪傷了.也可告他
(你如果當時在上班.那他就有可能告你業務過失傷害)
你如果不怕有案底.就不要跟他和解
-----------------------------------------
這是讓汽車駕駛注意其他弱勢用路人
(即使他們違規.也要禮讓)
因為如果車禍.汽車內沒事.行人腳踏車機車可能斷手斷腳甚至送命
(他違規應有的懲罰是罰款.不是讓人斷手斷腳)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筆錄裡有「我沒注意」這四字嗎?
有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規定......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我覺得保險公司應該推出“過失傷害險”,
有的話我一定買。
全權交給保險處理,千萬不要自己去跟對方交涉
max12270 wrote:
這樣我是不是被對方告過失傷害的機率很大


照保險的算法你鐵定被告
也一定成立

再談談看吧
max12270 wrote:
對方車爛成這樣 可能還一兩個月不能上班
反而還要賠十來萬


1.機車去給法院算折舊*0.3,應該不會很多

2.骨裂要看裂哪,不是骨折醫藥費都不貴,擦傷就更不用提了,而且骨裂通常不至於不能上班,對方要用此方式凹勞動損失,也要看對方公司願不願提供該員請假證明,不是說醫院有開宜休養三個月你就一定要賠3個月..再來是所謂的精神賠償費用的部分,擦傷根本不用提了,骨裂或許還有機會,但在最終金額*0.3的情況下,1+2總和個人認為也不會超過被告過失傷害的9萬(是說各樓怎麼都如此肯定是9萬呢??)

綜合上述,如果樓主已有預期要繳9萬給國庫,不如當賠對方,這樣對方賠我方金額如25萬-9萬為作為和解條件看對方願不願意接受..其實對方少賠9萬,換新機車跟醫藥費應都足夠了...自知少輸就是贏的應該就會和解,因為對方即使告贏刑事,民事他該賠償的金額也不會因此減少

但如果我是對方,我應該也會想盡辦法爭取不賠..如各項單據大灌水等
yeskia01

樓主有買保險,賠錢的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會少跟對方求償。

2024-01-19 12:25
han888

上面說法當然就是拿9萬去換免被告啊...可能文中我說的不清楚,我再修正..謝謝

2024-01-19 13:53
max12270 wrote:
我方Lexus 對方...(恕刪)


以台灣人尿性
都中樂透了你沒讓他兌獎 肯定要告你的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