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欄量體須能導正或攔阻偏離車道之車輛,且使護欄本身對車輛造成之危害能降至最低。
交通工程規範第八章
路側護欄
以縱向長條形、面向車道之單面防護方式設置,佈設於道路內 (中央分隔帶)、外側,具有降低兩向車輛對撞及減少車輛意外駛出路外而遭受傷害之嚴重度,並具引導失控車輛回歸正軌與減低衝撞之功能。
碰撞防護設施
為局部性之交通安全防護設施,通常設於護欄末端及無法遷移之剛性障礙物前,依動能或動量不滅原理,使車輛在意外正面碰撞障礙物時,能平緩減速而停止;當側面擦撞時,能將車輛導回正軌,以降低事故之嚴重性,或避免事故之發生。
花個20分鐘稍微找一下上面這些都能查的到,雖然沒看很仔細,但以139的設計根本沒有做到阿!
笑死 ,不是說避免你掉下邊坡,結果還沒下去就先撞路樹,擦撞護欄結果被電線杆夾殺然後掛掉,偉大的交通單位完完全全部當一回事,沒有做到上述這些功能就算了......還幫倒忙
以上所有的設計規範都寫著要保護用路人,然後道路還是那個鳥樣,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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