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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禮讓行人被開單!淡水惡騎士罵警「米蟲」賠3萬換撤告

被罵米蟲就能賺3萬,這好賺哦!我也想賺,希望有人罵我米蟲,我想不少人也願意賺這種錢。
台灣人

真的就不缺這點錢


林北開心最重要
警察、消防、軍人及其他公務人員與各行各行業一樣,都是付出勞力賺取薪水。差別只是在於領取的國家俸祿來自於廣大納稅人的稅金。如果這樣就要被冠上米蟲的字眼羞辱,那這些仇警或仇視公務員的人士,所領取公司企業的薪水也都來自於老闆、股東及顧客的貢獻,依照此理辱罵他們是米蟲應該也是天經地義。
講難聽一點,你繳的那一點錢,可能連人家一個人一個月的薪水都付不出來。除非你是郭台銘之類的企業主,不然全台幾十萬的公務員你是有能力養幾個,不要一副繳錢出錢就是老大的齪樣,會被人看笑話的。
有時候真的不要逞一時口舌之快
不然就有機會體驗一字千金
曉得 wrote: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灣公權力向來不彰,推源其故,部分民眾輕忽玩法之心態,實難辭其咎
...(恕刪)

推源其故,不是法官向來恐龍的關係嗎?士林地院很會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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