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wei wrote:今年12/15用前,...(恕刪) 你好玻璃心唷,這案檢舉不成,再補其他案就好,是否開單本來就是看員警想不想開~我上次等紅燈,我故意站在外車道靠近中間的地方.....沒人要讓我(我是紅燈),我就用手機錄影檢舉汽車不禮讓行人.....連續檢舉10多件都不舉發,但明明規定就說行人就算違規,汽機車也是要禮讓違規行人~所以我把員警不舉發的信件轉寄警政署政風室,我要控告那員警沒有依法行政,員警瀆職.....我違規闖紅燈,依規定汽機車就是要停下來讓我,這就是規定,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