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14 wrote:
廢除交通法規,消弭對(恕刪)
亂七八糟的交通法規一大堆,使開車人動輒得咎.
例如,國三的清水服務站規定,停車車頭朝外.是哪門子的點子?(通常,去服務站有很大部分是要上廁所.停車還蠻急的.叫人家在那裏搖擺停車,不如放完尿再慢慢退出來.
由警察主管交通管理,常常是"苛政"而已.例如,"路權"概念,曾經夯一陣子.
例如,"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根本是一知半解,還製作成路標.
stoak wrote:
他狂收9張罰單 向民...(恕刪)
放屁,那些違規仔根本就是當地住戶長期亂停車。這次又是同一個民意代表,為了維護違規仔而砲轟警察上新聞!
附近很多住戶,明明家裡有空間停車,認為巷弄車流量小,就長期把車貼在圓環上或是路邊違停。
這位民意代表之前還為了當地住戶長期佔用某條道路的騎樓違停被魔人檢舉,遮擋車牌,砲轟警方自甘成為「魔人的細漢仔」。南投營北路居民車牌全遮起來 原來是為了躲「這件事」

事實上,那一條道路算是中興新村的次要道路,是當地人進出中興新村的主要道路之一。道路兩側和人行道之間,有半個車寬的距離,只要重新規劃,可以在單側設置停車格或劃設白線,解決停車問題。
而大部分都是當地住戶「就是要停自家門口」造成的違規,根本就不是附近路邊沒有地方停車。民意代表完全不懂交通,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了博新聞版面作秀,惡意砲轟努力維護美麗的中興新村環境和市容的警察。
事實上,中興新村的道路規劃很不錯,一開始就是仿照歐洲,所以很多地方設置圓環,包含一些巷弄也有設置。有些死巷的路底也有設置圓環,車子不用在狹窄的巷弄掉頭,直接繞圓環就可以開出去,這種道路的設計稱為「囊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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