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8 wrote:原來紅衛兵模式的『檢舉』在中華民國叫『陳情』.....是陳情還是眼紅啊....還是下六月雪了? 菸害防制法規定大眾運輸工具禁止吸菸,計程車被歸類屬於大眾運輸工具,所以計程車駕駛開車抽菸,會被認定違反菸害防制法,所以規範計程車的規定,與公共利益有關,法規規定營業小型車玻璃透光率至少要70%,民眾對於危害公眾利益的情況,向權責機關反映合情合法合理,被說嘴紅衛兵,覺得台灣這10幾年的教育改革,讓年輕人變成看到不合理,甚至違法的事實,都不會反應與反抗的順民,與日據時代的皇民化政策有異曲同工之妙,教育改革真是統治者保住政權的高招
easenhunter wrote:現在是越活越回去了回到白色恐怖時代看人不爽就拚命檢舉公部門不需要做事靠人民內鬥就好 這種言論也挺好笑沒違規還怕人檢舉?就像討厭警察那些都是自己不安份守己的人支持樓主支持檢舉讓社會交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