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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車禍原本3、5萬的事情突然變20多萬??

換下的零件車行不給其實可以告侵占

我之前車禍也是強烈要求估價單上換下的零件要給我留下

還有機車維修費其實是跟車主拿,保險再賠給車主

想修的再多,也是車行和車主的事,只要自己和保險沒同意就好

這種難溝通的車行直接換一家

最後莫名其妙的求償都建議直接走法院

買台二手金發財都不知道有沒有5萬
獅子大開口,貪
這種通常是家中另外的人教的
既然這樣,那就給法官判好了
你這邊說的到時候法官那再說一遍就好了
對方主要討錢的是頭部損傷。到底七月是怎麼撞的?對方有傷到頭嗎?有撞到頭才能說是因車禍事故導致血腫開刀;當時有無報警?警方資料是怎麼寫的?
法院上限很少超過30的
兩個朋友的經驗 斷肋骨跟斷小腿 法院最高判賠28萬
除非對方收入高 有公司證明無法工作 依照收入判賠金額就會浮動的大一些
對方喊到40-50萬了 最後認證都沒超過28萬
法官也會衡量 判賠一方的收入與生活
不是對方說了算..雙方都有強制險的基本金額 要上法院就去不用怕
主要是花時間煩人

自己也有經驗 開了50萬.最後也只判賠一半

最後醫囑很重要 除非對方的醫囑後續復健金額浩大
不然也只是嚇唬人而已 現在醫囑不能亂開 醫生都會自保
請他拿出公立醫院的醫囑
7月中的事故,8月底的開顱手術?
他是這段期間太囂張被誰拿棒球棒打的吧?
這種事就上法院解決啦。

我說一個家人的案例。
家人開車追撞他車。他車駕駛當下沒什麼事,卻在事隔月餘後提吿及求償。
因為他車駕駛曾在車禍前做過脊椎手術,主張此事故導致他脊椎錯位。
法官傳喚醫生,醫生無法證明脊椎錯位和此次車禍有直接關係。
判原告敗訴。
呆蛙 wrote:
換下的零件車行不給其...(恕刪)

2020年金發財150二手殘值都不到5萬何況19年的
給保險公司估價是超出殘值是連修都不會想修
就連走保險車行都不敢隨意亂丟或著先修
叫的零件抬價過高保險公司都可以拒絕維修
所以走保險車行很多維修金額都壓的很低
但也會讓車行賺利潤只是沒走保險那麼暴利
其實如果對方估價有問題是可以提出車行異議的
因為真的有些人跟車行熟識
車禍導致車損維修車行還比較賺
叫零件+拆裝工資比他換油賺得快也賺得多
david455467 wrote:
如題各位前輩們好我家...(恕刪)

真的就交給法官判!這年頭敲竹槓的咖小不少!
這種獅子大開口,想趁機撈一筆心態的人,跟詐騙集團沒兩樣,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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